2018年4月27日,浙江宏成建材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500万平方米防水材料生产线和年产20万吨废石、风化石磨粉生产线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在该公司召开。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浙江宏成建材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河北双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生产线承建单位)、衢州大通锅炉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承建单位)、上海肃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沥青烟气处理承建单位)、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2018年5月15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宏成建材有限公司位于衢州市峡川镇工业功能区内,目前有“年产800万平方米新型墙体材料、防水材料生产线”正常生产,利用现有闲置厂房,增加一套防水材料生产线、2台立式磨粉机等设备,建设年产1500万平方米防水材料生产线和年产20万吨废石、风化石磨粉生产线项目。项目实际建设年产1400万m2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和年产20万吨废石、风化石磨粉生产线,年产100万m2SBS改性沥青瓦未建设。
2017年8月项目开工建设,2018年1月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试生产。
项目实际总投资约38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350万元左右,占总投资的9.2%。
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
二、验收监测结果
浙江环资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宏成建材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500万平方米防水材料生产线和年产20万吨废石、风化石磨粉生产线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浙环检气字(2018)第042303号、浙环检气字(2018)第020907号、浙环检气字(2018)第062202号、浙环检水字(2018)第022802号、浙环检噪字(2018)第020901号)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1)生产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废气的循环水,属于间接冷却,冷却水排入循环水池循环使用。项目废气喷淋产生的废水混凝除油处理后进入循环水池循环使用,当循环水池中水污染物浓度达到污水处理协议所定进水指标后,废水利用罐装车送往沈家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乌溪江。
2)生活污水
厨房废水经隔油后与冲厕废水及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无动力的埋式处理装置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后外排,最终进入衢江。
两天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总排口pH值、CODcr、氨氮、悬浮物、动植物油的最大日均值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
污水收集池pH值、CODcr、氨氮、悬浮物的最大日均值浓度均符合沈家污水处理厂签订的污水处理协议标准要求。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沥青烟气、锅炉废气、粉尘及食堂油烟。
1)沥青烟气
沥青烟气来源于生产线浸油、涂盖工序与沥青改性生产线。对沥青烟气产生点安装集气罩,对沥青改性、卷材生产线生产线分别设置两条集气管道,管道内设置管道喷淋,等离子净化处理后通过40米排气筒排放。
2)锅炉废气
采用生物质锅炉,收集经水膜除尘处理达标后由30m排气筒排放。
3)粉尘
磨粉机产生的粉尘通过脉冲除尘处理后通过10m排气筒排放,储罐粉尘通过脉冲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4)食堂油烟
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
两天监测期间,燃生物质锅炉水膜除尘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表2的燃煤锅炉排放标准;沥青废气等离子净化器处理设施出口,沥青烟、苯并芘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排放标准要求;粉磨机HMC-96脉冲除尘器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排放标准要求;1#储罐废气脉冲除尘处理设施出口,2#储罐废气脉冲除尘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排放标准要求;食堂油烟净化器处理设施出口,油烟的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中型标准要求;
两天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总悬浮颗粒物、苯并芘的最高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三)噪声
两天监测期间,厂界昼夜间测得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昼夜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项目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2类标准限值。
(四)固废
项目固废基本能规范暂存、妥善处置。产生的沥青油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磨机产生的粉尘和储罐产生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由物料提供厂家回收利用;锅炉废渣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置。
(五)总量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三、结论
浙江宏成建材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生产。
公示期:2018年6月26日到7月25日
举报电话:0570-3851158
公示地点:www.zjhcjc.com
浙江宏成建材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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